梁启超先生在《李鸿章传》有过这么一句名言:“时势造英雄,英雄亦造时势。”时势同英雄相互成就,而时势又是英雄诞生的土壤。因此,我们了解韩非,就不得不回到他所生活的时代——战国晚期。春秋战国,可以说是中国人最熟悉的时代之一,这一段被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称作是“轴心时代”的百年时间,涌现了一大批思想家、文学家,由大传统到小传统,全方面塑造了中国人的文化基因。
韩非是战国时期的人,不是春秋时期的人。这大概是一句废话,但也是一句有用的废话——春秋和战国,虽然相互衔接,并且经常同时被人们所提起,但却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代,也就塑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他。由春秋到战国,铁器的普遍应用和牛耕技术的推广,让大规模开垦荒地成为了可能,进而也就刺激了农业革命,让农民能够以单个家庭为单位,独立完成再生产的全过程。既然单个家庭便可以实现过去需要集体生活才可以实现的目标,井田制之类的“老黄历”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,各国因应时代的变化,推行了全新的土地财政政策,例如齐国的“相地而衰征”,即按照土地的肥瘠程度来征税,改变了原来的利益分配形式;鲁国的“初税亩”甚至公开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,标志着土地制度从“公有”向“私有”转型。地的所有权机制产生了变化,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——土地兼并。当土地可以自由地买卖,自然就会有一些人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和运气,集中了大量的土地,也有一些人比较倒霉,永远地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。这一方面刺激了社会阶层上下的流动,过去严苛的宗法制开始松动,另外一方面吸引了各国投入到一轮又一轮的举国战争当中,通过战争这一种最极端的手段,来实现最大程度的土地兼并。
总的说来,春秋时期的战争和战国时期的战争几乎不是一回事。春秋时期,周天子的权威尚在,加上当时各个国家之间仍然有最基本的道义,遵守约定俗成的列国秩序,战争的模式比较多是各国贵族之间互相摆开架势,逼对方就范,讲究礼仪,而不追求消灭对方的国家。我们现在所经常讥笑的宋襄公,在当时非得等到楚军准备好再开战,其实就是深受这一种模式的桎梏。然而,到了战国时期,这一种战争销声匿迹,取而代之的是全民层面的总体战,一个国家被打败,很有可能便意味着他的土地人民将会悉数归战胜国所有,就连自己的宗庙社稷都没有办法保住。在这一种社会形势底下,各个国家的焦虑感与日俱增。
面对近在眼前的灭顶之灾,君主们首先想到的解决办法是最大程度地提升现有军队的战斗力,故而也就给了孙武、孙膑、司马穰苴等军事理论家活跃的舞台。他们撰写兵法,希冀通过变化莫测的军事行动来赢得战争。不过,他们也开始意识到,仅是凭借着小范围的战术性胜利,是没有办法达到战略性胜利的最终目标的。因此,到了战国晚期,兵家的理论便逐渐地发展到了“耕战并重”的模式,例如尉缭就强调战争的潜力根植于国家的综合实力,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,怎么打得赢举国战争?
君主们当然也意识到了,只有国家全面发展起来,国力形成碾压之势,才有打赢举国战争的可能性。于是乎,一群变法人士乘着私学兴起的东风,也登上了历史的舞台,他们通过制度变革,大多都被后世研究者归入了“法家”这一个大类里面。
什么是法家?第一个将这一群人归类到一起、并且贴上了一个名为“法家”的标签的人,是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。他在《论六家要旨》里面如此写道:“法家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,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。可以行一时之计,而不可长用也,故曰'严而少恩’。若尊主卑臣,明分职不得相逾越,虽百家弗能改也。”说他们是一群“严而少恩”的人。司马谈以后,刘歆撰写《七略》,将《申子》(申不害的作品集)《慎子》(慎到的作品集)算入到了“法家”这一个大类里面。再后来,班固撰写《汉书·艺文志》,将《李子》(李悝的作品集)三十二篇、《商君》(相传为商鞅的作品集)二十九篇、《申子》六篇、《处子》九篇、《慎子》四十二篇、《韩子》(也就是《韩非子》)五十五篇、《游棣子》一篇、《晁错》三十一篇、《燕十事》十篇、《法家言》二篇,一共二百一十七篇,统统都归入到了“法家”,基本奠定了我们后世对法家这一个群体的普遍性认识。班固评价他们说:“法家者流,盖出于理官。信赏必罚,以辅礼制。《易》曰'先王以明罚饬法’,此其所长也。及刻者为之,则无教化,去仁爱,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,至于残害至亲,伤恩薄厚。”大概是说法家这一个学派,大概起源于古代掌管刑狱的理官,主张赏罚分明、令行禁止,以此来辅助礼制,又总是抛弃教化、去除仁爱,专靠刑法来追求治理,结果导致了残害至亲、伤害恩情、薄待人情等悲剧频发。我们不难看出,不论是司马谈,还是班固,他们对法家的评价都说不上多好,虽然颇有其中的道理,但也或多或少影响了我们如何客观地认识法家这一群人。
到了近现代,西方思想传入以后,人们开始重新认识这一群人,提出了一些新的想法。胡适先生在《中国哲学史大纲》,就旗帜鲜明地反对“法家”这一个概念,说:“这一流的人物,——管仲、子产、申不害、商君——都是实行的政治家,不是法理学家,故不该称为'法家’。”在他看来,“古代本没有什么'法家’”,“后人没有历史眼光,遂把一切讲法治的书统称为'法家’,其实是错的”,而主张将政治家归为政治家,法理学家归为法理学家,两者之间是美术作品和美学之间的关系。胡适先生的看法无疑是有创见的,只是我们也不可以忽略,这一些政治家在实践的过程当中,自然会有人将他们的经验整理成册,以供后人借鉴和使用,相应的也会有独特的新思想出现;而这一些新思想又可以被大致放入到一个大类里面来比较研究,故而统一赋以“法家”之名,大概也是没有问题的。
后来的哲学史家,例如冯友兰先生、牟宗三先生、劳思光先生,也还是沿着“法家”这一个大概的范围来展开对于这一群人的论述的。冯友兰先生说:“新的形势带来了新的问题,对各国都一样。面对这样的形势,从孔子起的各派思想家都力求解决君王的各种问题。他们建议的解决办法往往并不切合实际,各国君王所爱听的不是劝他们怎样谋求民众的福祉,而是要能应付眼前难题的灵计妙策。在谋士中也有少数是懂得现实政治的。各国君王通常也愿听听他们有什么看法。如果他们的建议行之有效,国王就待如上宾,甚至委以高位。这些谋士就是被称为'方术之士’的一班人。他们以此得名,是因为他们为君王公侯出谋划策,告诉统治者怎样统治广大的封地、怎样把权力集中到统治者的手里。他们鼓吹:君王不需要是圣人或超人,只要实行他们提出的一套方略,一个仅具中人之资的人就可以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。还有一些方术之士,为他们鼓吹的统治方略提出理论根据,这便构成了法家的思想主张。因此,如果对'法家’望文生义,以为法家便是主张法学,这便错了。法家的主张,用现代语言来说,乃是一套组织领导的理论和方法。一个人如果想走极权主义道路,组织大众,充当领袖,就会认为法家的理论和方法颇有一点道理。”牟宗三先生说:“同样是针对周文疲敝的问题,儒家向立教方面发展,而道家则变成玄理,此是由儒、道两家对人生的态度,基本方面有所决定而转成者。如此当然就不切于当时的客观问题了。儒、道两家既不能解答当时政治社会方面之客观问题,那么谁能呢?谁来解答呢?就是法家。由此我们可以知道,同是针对周文疲敝,然而产生的态度有二:一是向着人生之基本问题方向发展;一是将周文疲敝视为一个政治社会之客观问题来处理。后者在当时是一有迫切需要的问题,而前者之向人生之基本问题发展,就有普遍性、永恒性,故至今仍可应用。但既有普遍性、永恒性,则对当时之客观问题就不切。能切当时问题的只有法家。”两位先生大段大段的论述,总结起来就是说,法家是一群注重客观现实,解决眼前难题的实用主义政治家;而他们所打算解决的现实问题,正是前面所提到的在亡国灭种的威胁底下,君主们对于提升综合国力的迫切要求。如此一来,我们便可以既跳出司马谈、班固过于强调法家的严苛的固化思维,又避免将法家同现代的法律思想给搞混,而能够直接认识到他们是一群怎么样的人,创造了怎么样的思想。
早在上古时期,舜曾经任命过一个名字叫做皋陶的人为掌管刑狱的司法官。据说,他强调德刑并用、先教后罚,甚至创立了最早的法律体系,大概是法家的源头。也有人说,管仲主张以法律来规范社会秩序,通过制定一系列的制度,例如户籍、军事编制等,来约束臣民,才是法家的源头。不过,我们现在说最早的法家人物,应该还是魏国的李悝,他也是班固在《汉书·艺文志》所罗列的第一位法家人物。他编纂了中国第一部成文法典——《法经》,分《盗法》《贼法》《囚法》《捕法》《杂法》《具法》六篇,明确了“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”的原则,主张赏罚必行,对轻罪使用重罚,以震慑犯罪、减少犯罪;又废除了“世卿世禄制”,强调“食有劳而禄有功”,按照军功和政绩来选拔官员,淘汰冗余的贵族,以强化君主对官吏的掌控,提升行政效率。
李悝以后,是申不害。当时,韩昭侯为摆脱七雄最弱的局面而礼聘申不害为相,以求富国强兵。相比起李悝,申不害一方面也主张君主专制,将权柄集中于国君一人,另外一方面又更加注重“术”,即君主驾驭群臣的隐秘权术,强调君主需要“藏于无事”,“示天下无为”,通过暗中的观察、试探来防范官员专权、欺上瞒下,并且避免臣下揣摩君心、钻营取巧。虽然韩国凭借着申不害的改革,很快便提升了自身的综合国力,但他的这一套模式毕竟还是太依赖君主的个人能力,并没有维系太久,韩国依然是七雄最弱。
有了李悝和申不害的前车之鉴,这一个时代终于迎来了一个变革性的法家人物——商鞅。他本是卫国的宗室子弟,早年并不受到各国君主的赏识,只有秦孝公选择了相信这一个“无名小辈”。在秦孝公的支持底下,商鞅颁布了严苛的法律,并且实行“连坐制”,以重刑来震慑犯罪,从而强化对社会的管控;实行户籍制度,所有人必须登记在册,按照户征税、服役:制定“军功爵制”,平民可以通过军功来改变阶层,极大地提升了秦军的战斗力;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;废井田,开阡陌,允许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,奖励农业生产,对努力耕作者减免赋税,同时抑制商业活动,限制商人的地位。关于商鞅变法,可能每一个中国人都耳熟能详,故而我在此处就不加赘述了。可以说,他从根本上改变了秦国在列国当中的实力位置,所设计的制度更是影响了中国往后上千年的历史,不可谓不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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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鞅变法,图源网络
商鞅后面,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人物,名字叫做慎到。他是一个赵国人,早年学习黄老之术,后长期在齐国稷下学宫讲学,援道入法,形成了一套“以道为根、以法为体、以势为用”的独特体系。韩非曾经在自己的作品,引用过慎到的句子:“飞龙乘云,腾蛇游雾,云罢雾霁,而龙、蛇与螾、蚁同矣,则失其所乘也。贤人而诎于不肖者,则权轻位卑也;不肖而能服于贤者,则权重位尊也。尧为匹夫,不能治三人;而桀为天子,能乱天下。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。夫弩弱而矢高者,激于风也;身不肖而令行者,得助于众也。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;至于南面而王天下,令则行,禁则止。由此观之,贤智未足以服众,而势位足以屈贤者也。”简单概括来说就是,个人的贤能如果缺乏权势的支撑,那么将会难以真正号令天下;而掌握高位者即便才能平平,也能够凭借着自己的地位驱使众人。他认为,在推行法律的基础之上,君主必须手握至高的权势,来管辖众人,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”。
至此,到了战国晚期,法家大致形成了以申不害为首的重术派、以商鞅为首的重法派、以慎到为首的重势派。然而,不论是申不害所效力的韩国,还是商鞅所效力的秦国,抑或慎到所效力的齐国,都没有做到能够以一己之力一统天下。与此同时,历经数百年的战乱,已经让诸国上上下下都疲惫不堪,除了庄子主张在精神层面完全解放自己、从而脱离人间的苦难以外,这一个时候的思想家们开始放弃纯粹的理论之争,转而将目光投向到如何才能够设计出一套统一天下、消灭异己的思想。于是乎,韩非就在这样子的时代气氛底下,整合了黄老之学和“法”“势”“术”三派,登上了历史的舞台。
参考文献
[1]韩非. 韩非子.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, 2015.
[2]胡适. 中国哲学史大纲. 中华书局, 2018.
[3]牟宗三. 中国哲学十九讲. 贵州人民出版社, 2020.
[4]司马迁. 史记. 中华书局, 2019.
[5]于凯. 百家争鸣的大变革时代:战国. 天地出版社, 2024.
[6]杨宽. 战国史. 上海人民出版社, 2019.
[7]冯友兰. 中国哲学简史.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, 2017.
[8]班固. 汉书. 北京大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 2022.
[9]梁启超. 李鸿章传. 中国言实出版社, 201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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